《通知》要求,催婚总资产100亿元以上、催婚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通知》也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给父将保险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给父从目前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
联合资信研究报告认为,亲写《通知》采用最低资本折扣计量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亲写同时针对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保险公司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折扣比例,体现了监管对保险公司差异化、精细化管理模式,以及国家对中小保险公司业务开展、稳健经营的支持,有利于中小保险公司更好参与市场竞争,保险行业稳健均衡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不被《通知》通过优化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科技创新。
具体来看,催婚《通知》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调整为;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调整为。
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给父风险因子从调整为。


相关文章




精彩导读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